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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完善儿童应用内容监管体系 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

📝 摘要
近日,知名儿童启蒙数字内容品牌"宝宝巴士"因在旗下儿童App中展示"三女共侍一夫"等低俗广告,被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0万元罚款。此次事件暴露出儿童应用内容审核机制存在漏洞、市场监管执法存在盲区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。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儿童应用广告审核规则,网信部门健全儿童应用内容监测机制,教育部门加强教育类APP准入管理,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。
农工党广西区委委员、南宁师范大学教授欧启忠:近日,知名儿童启蒙数字内容品牌"宝宝巴士"因在旗下儿童App中展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低俗广告,被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0万元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3.68元。根据行政处罚详情,2025年3月17日,宝宝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《移动广告联盟会员服务协议》,将自身移动应用的广告位资源通过SDK等方式接入米盟。在具体运营"宝宝巴士儿歌"App的过程中,宝宝巴士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对合作方推送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,导致标题为"三女共侍一夫,每月50万生活费,一周两天轮流陪休一天"的文字及图片广告,直接在该儿童App中进行了开屏展示。宝宝巴士作为目标用户为0-8岁儿童的启蒙品牌,此次事件暴露出儿童应用内容监管存在明显漏洞。

一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

(一)广告审核机制存在"漏洞"

市场监管部门对儿童应用广告审核的监管规则尚不完善,缺乏针对儿童应用广告的特殊审核要求。宝宝巴士事件显示,儿童应用接入第三方广告平台后,平台推送的广告内容未经有效审核即展示给用户。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联盟、广告主、应用平台三方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,审核责任主体不够明确。部分儿童应用平台将广告位委托给第三方运营后,对广告内容"撒手不管",审核机制形同虚设。市场监管部门在儿童应用广告审核标准制定方面存在滞后,未能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性制定差异化审核要求。

(二)平台责任监管"缺位"

市场监管部门对儿童应用平台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存在盲区,日常监督检查不够到位。宝宝巴士事件早在2025年10月底就被多位家长曝光,但直到行政处罚落地才引发广泛关注,反映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。市场监管部门对儿童应用平台的广告发布行为缺乏常态化监测,主要依靠群众举报发现问题。对平台将广告位委托第三方运营后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,平台"甩锅"第三方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。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发布者的审核责任,但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查处能力有待提升。

(三)未成年人保护协同"薄弱"

网信、教育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协同机制不够健全。虽然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已施行,但儿童应用广告内容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,职责边界不够清晰,协调配合不够顺畅。网信部门负责网络内容管理,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监管,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类应用管理,但三个部门在儿童应用广告内容监管方面的协同配合机制不够完善,信息共享不够及时,容易出现监管空白。儿童应用低俗广告问题涉及内容安全、广告违法、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方面,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。

(四)行业规范引导"不足"

市场监管、网信等部门对儿童应用行业的规范引导不够,行业标准尚未建立。当前儿童应用行业缺乏针对广告发布的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,部分平台为追求商业利益放松内容标准。儿童应用广告准入门槛偏低,广告联盟对广告内容审核不严,低俗广告容易流入儿童应用。行业内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,一家平台出现的问题广告可能在其他平台重复出现。市场监管部门在推动行业自律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力度不够,行业规范发展缺乏有效引导。

(五)违法成本偏低"震慑不足"

市场监管部门对儿童应用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,违法成本偏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。此次宝宝巴士被处罚30万元,但违法所得仅3.68元,相比其品牌影响力和用户规模,处罚力度与违法后果不相匹配。广告法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标准相对固定,但针对儿童应用这一特殊场景的违法加重情节缺乏细化规定。部分平台认为违法成本可控,存在侥幸心理,"屡罚屡犯"现象时有发生。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处罚的精准性和威慑力方面有待提升。

二、对策建议

(一)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儿童应用广告审核规则

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儿童应用广告发布专门规定,明确儿童应用广告的禁止和限制内容清单。要求儿童应用平台对接入的第三方广告实行"先审后发"制度,对广告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后方可展示。明确广告联盟、广告主、应用平台三方的连带责任,防止平台"甩锅"第三方。建立儿童应用广告审核人员培训认证制度,提高审核人员专业能力。对审核机制不完善导致低俗广告上线的平台,依法追究平台主体责任。

(二)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儿童应用广告日常监管

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儿童应用广告专项监测机制,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主流儿童应用的广告内容进行实时监测。定期开展儿童应用广告专项整治行动,对存在低俗广告等违规问题的平台从严处罚。建立儿童应用平台广告发布信用档案,将违规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名单。畅通举报渠道,建立举报奖励机制,鼓励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。对多次违规的平台,依法从重处罚,形成有效震慑。

(三)建议网信部门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同机制

建议网信部门牵头建立儿童应用内容安全协同监管机制,明确网信、市场监管、教育等部门职责分工。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儿童应用内容安全问题的快速通报和协同处置。推动儿童应用全面设置未成年人模式,对模式内的广告内容进行严格限制。完善家长监护功能,为家长提供广告过滤、使用时间管理等工具。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效果评估机制,定期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。

(四)建议教育部门加强教育类APP准入管理

建议教育部门建立教育类APP前置审核制度,要求以"教育""启蒙"等名义上线的APP必须经过教育部门内容审核。明确教育类APP开发者资质要求,对开发者进行背景审查。建立教育类APP白名单制度,对审核合格的APP纳入白名单向学校和家长推荐。禁止教育类APP接入不适合儿童的广告内容,对违规接入的教育类APP责令整改或下架。加强与网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形成监管合力。

(五)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违法处罚力度

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大对儿童应用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。对面向儿童发布低俗广告的平台,依法从重处罚,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。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,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建立违规平台黑名单制度,对屡次违规的平台列入黑名单,实施联合惩戒。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,以案释法,形成震慑效应,引导行业规范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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